滕州市教育局
《关于做好全市在职教师攻读2009年教育硕士
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》的补充说明
为做好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的报名服务工作,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特制定补充说明如下:
一、
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手续
7月上旬(7月15日前)由本人持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到教师进修学校招生就业处报名,填写有关考生信息,同时交报名考试费320元(信息采集费和考试费)。
二、信息采集时间
定于7月18—20日期间进行,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本人。
三、
复习材料、入学考试及有关具体要求请到聊城大学网站:http://yjsc.lcu.edu.cn
查询《2009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》
四、
学习时间和地点
节假日,教师进修学校
五、
待遇
凡取得硕士学位的均享受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
1、单位报销50%的学费(教育局下发的通知规定);
2、教师使用、职称评聘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;
3、晋升职称时学位不到挂。
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