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州市教育局

《关于做好全市在职教师攻读2009年教育硕士

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通知》的补充说明

 

为做好教育硕士专业研究生的报名服务工作,根据《通知》精神,特制定补充说明如下:

一、       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手续

7月上旬(715日前)由本人持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到教师进修学校招生就业处报名,填写有关考生信息,同时交报名考试费320元(信息采集费和考试费)。

二、信息采集时间

定于71820日期间进行,具体时间电话通知考生本人。

三、       复习材料、入学考试及有关具体要求请到聊城大学网站:http://yjsc.lcu.edu.cn 查询《2009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》

四、       学习时间和地点

节假日,教师进修学校

五、       待遇

凡取得硕士学位的均享受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

1、单位报销50%的学费(教育局下发的通知规定);

2、教师使用、职称评聘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;

3、晋升职称时学位不到挂。

 

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二日 星期一

 

 

 

 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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